•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訪客 - 人事室 | 2020-10-15 | 點閱數: 484
主旨: 有關公務員及公立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及其持股比例相關規範,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121577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

校務連結

檔案下載

  1. 財務借用契約書(一式三份)及借用申請單.docx
  2.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教學空間申請表1140902.pdf

計數器

總計: 36885436885436885436885436885436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