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有興趣且符合資格的同學,請務必參閱以下資訊或附件資料。
一、 |
本部自110學年度起辦理願景計畫,係配合12年國教課綱著重多元及適性輔導,同時發揮國立大學帶頭翻轉經濟弱勢學生境遇之社會功能,賦予大學升學管道更多彈性,提供經濟弱勢學生多元升學管道及機會,以達到促進社會流動之目的。 |
二、 |
旨揭計畫115學年度共11所學校採特殊選才或申請入學方式辦理: |
1、 |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共9校。 |
3、 |
又網頁公告之各招生校系、招生日期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詳細內容應以各校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內容為準;若有相關疑義請逕向各校洽詢,俾利學校即時處理。 |
1、 |
辦理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共11校。 |
2、 |
各招生校系及考試項目等招生資訊,請依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為準。 |
3、 |
旨揭計畫提供經濟弱勢學生額外的升學名額及機會,招生對象及身分資格由各招生校系自行訂定,且於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進行資格審查。 |
4、 |
請有意報考且符合各招生校系所定資格的考生,務必於報名前詳閱招生簡章「校系分則」內容或逕洽該校系先行確認報考資格,並於報名時擇適當身分報名。如身分資格經申請校系審查未通過(意即資格不符),將取消該名考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故務請於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公告後詳閱相關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權益。 |
三、 |
另為提供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升讀大學資訊,請轉知經貴署、貴局(處)核可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團體機構等單位,以利前揭學生及其家長獲得充足升學資訊,順利銜接升讀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