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396號函暨113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函(諒達)續辦。 |
二、 |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臺灣手語列為國家語言,並於111學年度起於各教育階段列為部定課程,為利臺灣手語課程實施,國教署委託國立嘉義大學自114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 |
三、 | 培訓課程及認證事宜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05)2068102及(05)2068104,電子信箱:cset@mail.ncy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