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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hphs22 - 學務處 | 2024-03-04 | 點閱數: 117

一、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 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 moe.edu.tw/index,以下簡稱本網站)「法令」專區,請各級學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二、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 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 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 縣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或投訴信箱。
(四)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1953。
(五)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