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體中112學年第2學期 學生宿舍作息時間暨生活管理要項表
節次活動 |
時間 |
地點 |
生活管理要求 |
起床 |
0650 |
寢室 |
*廣播起床,各隊隊長協助並督導各寢室。 *各寢室之電燈須打開。 *管理員針對未立即開燈之寢室,應立即瞭解與糾正。 |
晨操 |
0530-0700 |
宿舍 |
*依各團隊教練訓練科目,由各隊隊長帶至各晨操地點 *床墊0700前收至定位,不得放置地板上。 |
早點名 |
0650-0700 |
集合場 或 餐廳 |
*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以隊為單位,人員到齊即可帶至晨操地點。 *0650集合點名未到或遲到者予以愛校服務處分。 *管理員掌握學生動態。 |
盥洗時間 |
0700-0710 |
宿舍 |
*盥洗時間。 *0710後浴室停止洗澡。 |
環境整理 |
0700-0720 |
宿舍 及 公共 區域 |
*全員實施環境清掃與房間整理之工作。 *房間延長線需收起來不露出。 *所有電源插頭需拔掉。 |
早餐 |
0720-0750 |
餐廳 |
*0720餐廳班準備打飯菜。 *0725進餐廳用餐。 |
早餐後 清潔整理及 上課準備 |
0750-0800 |
宿舍 及 公共 區域 |
*餐後由輪值餐廳班班長督導及清掃等工作。 *整理上課及訓練物品。 *打包一般垃圾帶至回收室。 |
宿舍關閉 |
0800 |
宿舍 |
*0800前離開宿舍,宿舍淨空。 |
上課就位 |
0800-0810 |
教室 |
*0810前教室就位完畢。 *副班長先行清點人員,並登錄至點名表。0900到學務處填寫學生出勤狀況表。 *教室值日生做好上課準備。 *各班教學區環境區域(概略)打掃。 |
內務檢查 |
0830 |
宿舍 |
*將宿舍環境、內務檢查狀況登記於檢查表 *檢查表公佈於宿舍公布欄。 *不合格人員,由管理員實施罰勤。 |
宿舍開門 彈性時間 |
1730-1800 |
宿舍 |
*1730寢室開放,可沐浴、盥洗。 *1740餐廳班至餐廳打飯菜。 |
晚餐 |
1800-1820 |
餐廳 |
(管理要項與早餐相同) |
盥洗休閒 時間 |
1820-1920 |
宿舍 |
*保持環境內務整潔。 *清洗之衣物曬掛定位(寢室嚴禁曬掛衣物)。 *晨間內務不合格人員罰勤(以宿舍區域為主)。 *舍監需管制人員進出,確保學生安全。 |
集合點名 |
1920-1930 |
大廳 |
*由各隊清查人數,向輪值幹部回報。 *請假要求: 1. 填具請假單於當日17時以前由導師、教練、生輔組核可後始得外出。請假當日若遇夜間課輔,須於1920前返校參加集合,以不耽誤夜間課輔為原則;若無夜間課輔,請假時間最晚至2100時返校為原則。若因就診或重要特殊事故請假,無法參加夜間課輔或逾2100時返宿或外宿,須按請假程序填寫事由,經核准後實施。 2. 晚間(1920~2100)臨時外出人員,但未填寫好請假單,因就診或有重要事故需臨時外出者,需先由家長向當日值勤管理員報備,核可後,至管理員桌填寫臨時外出登記簿,返回後隔日早上完成請假單請假程序。 *舍監掌握事故人員,未到或遲到人員予以處分。 |
夜間課程 第九節 |
1930-2020 |
教室 |
*夜間課程注意服裝,不得穿著拖鞋。 *所有同學準時進教室不得遲到。 *未事先填妥請假單者不得外出。 *管理員負責掌握學生動態,自習之班級由授課老師點名並紀錄與簽名。 |
夜間課程 第十節 |
2030-2110 |
教室 |
|
晚點名 |
2120-2130 |
集合場 或 餐廳 |
*值星幹部負責指揮、集合同學。 *實施「互助組回報」,組長回報人數及隊員身、心特殊情況(各隊隊長即為互助組組長)。 *管理員掌握人員情況。 *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
環境整理 |
2130-2200 |
各區域 |
*管理員指導各寢室及各公共區域打掃情況。 |
就寢 |
2200-0635 |
寢室 |
*寢室長負責清查人數,實施水、電管制。 *樓長複查各寢人數及水電管制工作,並向管理員回報清查及檢查情形。 *管理員查舖,並掌握人員動態。 *2230-0600就寢時間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離開寢室,使用廁所者免予報告,唯須立即返回寢室。 *2200寢室熄大燈,2230熄小燈,所有人上床就寢,2230後若仍有溫書需求,先行向管理員報備,開放餐廳使用至2400。 |
附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