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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婉嫻 - 人事室 | 2021-10-19 | 點閱數: 231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10月19日府政行字第1100209635號函辦理。

二、查新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107年12月13日施行至今,已近3年,惟考量該次修法變動幅度逾半: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範圍、迴避規定、交易行為禁止及違反行為相關罰則等均有改變;為持續提升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及辦理採購、補助業務承辦人員相關知能,避免因誤解法令致生觸法情事,爰於110年9月15日辦理專題說明會。

三、另為服務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使其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規定,包括熟稔財產申報系統之操作;並藉此向申報義務人宣導授權查調財產資料之優點及便利性,降低因申報不實或不慎受裁罰之風險,達到「財申零裁罰」目標,故併同辦理宣講說明。

四、由於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室內集會人數上限之規定,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特錄製專題說明影片,以供無法到場與會之同仁上網點閱觀看;旨案影片置於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官網(網 址:https://cs.hl.gov.tw/)/影音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