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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童郁馨 - 教學組 | 2017-03-14 | 點閱數: 555

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年2月2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062060093號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曾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元文化教育課程之學分數或研習時數,得採計抵免。

三、課程抵免相關規定如下:
(一)收件時間: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以郵戳為憑。
(二)收件地址: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民中心(課程抵免)。
(三)填寫附件抵免申請表格並連同證明資料寄至前項地址。
1、修習科目名稱相同者:附上抵免課程表乙份或其他相佐證資料。
2、修習科目名稱不相同,課程內涵相似者:附上抵免課程表、授課大綱或其他可了解課程內涵之佐證資料。
(四)相關課程抵免問題,請電洽承辦人員(曾婉菱小姐04-22183664)。

四、檢附「抵免申請表格」、「抵免申請作業流程」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