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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婉嫻 - 人事室 | 2024-04-16 | 點閱數: 30

一、花蓮縣教育會113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請符合規定資格者,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依規定逕行將申請書送花蓮市教育會(花蓮市信義國小)審查。

二、檢附花蓮縣教育會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書,請參閱並自行下載填寫。

三、申請書請務必於期限內先送花蓮市教育會(花蓮市信義國小)審查,收件人請寫:花蓮市信義國小(花蓮市教育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