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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佳蓉 - 教學組 | 2024-02-15 | 點閱數: 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81176號函辦理。
二、 為避免校園發生族群歧視事件,並期共同營造相互理解、平等對待、尊重多元之校園學習環境,請落實以下事項。
(一) 依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1120059335號函略以,各校應依行政院核定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推動計畫」,邀請學者專家師資或種子師資人員舉辦講習會及各種宣導,向機關內部人員進行ICERD及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之訓練,並依教育部112年3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9173號函所示,善用內政部「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之種子人員培訓教材
(二) 請積極鼓勵教師透過各項歧視議題與案例,融入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引導學生學習;相關教案及教學活動,請參考運用原住民族教育資訊網(https://ieiw.k12ea.gov.tw/Project/Index#1
(三) 請以宣導、研習、教學等多元方式,使教職員工及學生具備族群文化敏感度,預防、制止歧視行為之產生,並瞭解族群、性別、階級交織下之歧視原因,進而具備認識隱微歧視內涵、情形與類型等知能,並可參考運用教育部「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以校園歧視事件為例」手冊 https://ws.moe.edu.tw/001/Upload/3/relfile/7829/90336/44ebe2fa-03bb-42d8-afba-1ae5585d114d.pdf
(四) 請本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認識微歧視樣態」、「族群友善」及「認識多元差異」為課程主軸,辦理相關教師增能講習。請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與,精進強化教師知能,以期消弭校園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