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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研習公告 | 2016-07-18 | 點閱數: 718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
1、時間:105年7月18日至20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40分

2、地點:花蓮女中。
(二)第二場次:
1、時間:105年8月2日至4日上午9時至下午16時40分。
2、地點:明義國小。
三、參加對象:以有參與學校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且具有初階評鑑人員證書資格並通過學校推動小組推薦
之教師為主要對象。

四、報名方式:
(一)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研習活動-人才培育-評鑑人才-評鑑人員進階課程-花蓮縣105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進階實體研習(花蓮女中場次)或(明義國小場次)。
(二)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首頁下方縣市
政府最新消息-【公告】花蓮縣105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進階實體研習(花蓮女中場次)或(明義國小場次)。
五、各場次研習參與人數以40人為上限,額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六、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七、注意事項:
(一)每天簽到及簽退,上課15分鐘後,即撤回簽到單。
(二)每門課缺20分鐘(含外出接電話、遲到…等),則該門課需全時補課。
(三)應教育部要求,須按時點名,以貫徹並落實本專業研習認證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