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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phs22 - 生活輔導組 | 2024-01-30 | 點閱數: 57

花蓮體中112學年第2學期 學生宿舍作息時間暨生活管理要項表

節次活動

時間

地點

生活管理要求

起床

0650

寢室

*廣播起床,各隊隊長協助並督導各寢室。

*各寢室之電燈須打開。

*管理員針對未立即開燈之寢室,應立即瞭解與糾正。

晨操

0530-0700

宿舍

*依各團隊教練訓練科目,由各隊隊長帶至各晨操地點

*床墊0700前收至定位,不得放置地板上。

早點名

0650-0700

集合場

餐廳

*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以隊為單位,人員到齊即可帶至晨操地點。

*0650集合點名未到或遲到者予以愛校服務處分。

*管理員掌握學生動態。

盥洗時間

0700-0710

宿舍

*盥洗時間。

*0710後浴室停止洗澡。

環境整理

0700-0720

宿舍

公共

區域

*全員實施環境清掃與房間整理之工作。

*房間延長線需收起來不露出。

*所有電源插頭需拔掉。

早餐

0720-0750

餐廳

*0720餐廳班準備打飯菜。

*0725進餐廳用餐。

早餐後

清潔整理及

上課準備

0750-0800

宿舍

公共

區域

餐後由輪值餐廳班班長督導及清掃等工作。

*整理上課及訓練物品。

*打包一般垃圾帶至回收室。

宿舍關閉

0800

宿舍

*0800前離開宿舍,宿舍淨空。

上課就位

0800-0810

教室

*0810前教室就位完畢。

*副班長先行清點人員,並登錄至點名表。0900到學務處填寫學生出勤狀況表。

*教室值日生做好上課準備。

*各班教學區環境區域(概略)打掃。

內務檢查

0830

宿舍

*將宿舍環境、內務檢查狀況登記於檢查表

*檢查表公佈於宿舍公布欄。

*不合格人員,由管理員實施罰勤。

宿舍開門

彈性時間

1730-1800

宿舍

*1730寢室開放,可沐浴、盥洗。

*1740餐廳班至餐廳打飯菜。

晚餐

1800-1820

餐廳

(管理要項與早餐相同)

盥洗休閒

時間

1820-1920

宿舍

*保持環境內務整潔。

*清洗之衣物曬掛定位(寢室嚴禁曬掛衣物)。

*晨間內務不合格人員罰勤(以宿舍區域為主)。

*舍監需管制人員進出,確保學生安全。

集合點名

1920-1930

大廳

*由各隊清查人數,向輪值幹部回報。

請假要求:

1. 填具請假單於當日17時以前由導師、教練、生輔組核可後始得外出。請假當日若遇夜間課輔,須於1920前返校參加集合,以不耽誤夜間課輔為原則;若無夜間課輔,請假時間最晚至2100時返校為原則。若因就診或重要特殊事故請假,無法參加夜間課輔或逾2100時返宿或外宿,須按請假程序填寫事由,經核准後實施。

2. 晚間(1920~2100)臨時外出人員,但未填寫好請假單,因就診或有重要事故需臨時外出者,需先由家長向當日值勤管理員報備,核可後,至管理員桌填寫臨時外出登記簿,返回後隔日早上完成請假單請假程序。

*舍監掌握事故人員,未到或遲到人員予以處分。

夜間課程

第九節

1930-2020

教室

*夜間課程注意服裝,不得穿著拖鞋。

*所有同學準時進教室不得遲到。

*未事先填妥請假單者不得外出。

*管理員負責掌握學生動態,自習之班級由授課老師點名並紀錄與簽名。

夜間課程

第十節

2030-2110

教室

晚點名

2120-2130

集合場

餐廳

*值星幹部負責指揮、集合同學。

*實施「互助組回報」,組長回報人數及隊員身、心特殊情況(各隊隊長即為互助組組長)。

*管理員掌握人員情況。

*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環境整理

2130-2200

各區域

*管理員指導各寢室及各公共區域打掃情況。

就寢

2200-0635

寢室

*寢室長負責清查人數,實施水、電管制。

*樓長複查各寢人數及水電管制工作,並向管理員回報清查及檢查情形。

*管理員查舖,並掌握人員動態。

*2230-0600就寢時間非經許可,人員不得離開寢室,使用廁所者免予報告,唯須立即返回寢室。

*2200寢室熄大燈,2230熄小燈,所有人上床就寢,2230後若仍有溫書需求,先行向管理員報備,開放餐廳使用至2400。

附記

  1. 填具請假單於當日17時以前由導師、教練、生輔組核可後始得外出。請假當日若遇夜間課輔,須於1920前返校參加集合,以不耽誤夜間課輔為原則;若無夜間課輔,請假時間最晚至2100時返校為原則。若因就診或重要特殊事故請假,無法參加夜間課輔或逾2100時返宿或外宿,須按請假程序填寫事由,經核准後實施。
  2. 晚間(1920~2100)臨時外出人員,但未填寫好請假單,因就診或有重要事故需臨時外出者,需先由家長向當日值勤管理員報備,核可後,至管理員桌填寫臨時外出登記簿,返回後隔日早上完成請假單請假程序。
  3. 假日收假時間:例假或連續假期結束當日之2120時,為學生之收假點名時間。
  4. 其他禁止事項之要求(嚴禁吸菸、喝酒、嚼檳榔、破壞公物、違反作息規定、霸凌同學...等)。
  5. 管理員須掌握學生動態,如有無故未到者,立即電話向家長連繫;若屬重大事件,立即向學務主任或生輔組長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