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曾國竻 電話:03-8462860#237 電子信箱:max861225@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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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17288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該中心)111學年度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學教案示例共計21件,鼓勵貴校教師參考運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01714號函辦理。 |
二、 |
該中心111學年度研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突破父權文化(如無性別歧視的文化禮俗儀典、女性培力及賦權)、尊重多元性別(LGBTI)/多元家庭型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納入男學生議題)、認識CEDAW國際公約、各領域/科別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與教學等議題融入課程教學教案示例,並公告於該中心網站(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 )之「教案專區」,鼓勵於課程教學中運用。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