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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1-04-08 | 點閱數: 233
花蓮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府客文字第110006028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縣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通過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獎勵1案,請貴單位依權責辦理敘獎事宜,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依權責對通過109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所屬人員辦理敘獎事宜,建議獎勵方式如下:
(一)通過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者,嘉獎一次。
(二)通過客語能力中級認證者,嘉獎二次。
(三)通過客語能力中高級認證者,記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