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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1-01-14 | 點閱數: 311


一、110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訂於本(110)年2月2日(星期二)至2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截止)開放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受理申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本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列印「110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且於本年2月18日(星期四)以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逾期無法受理。
二、教師除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原住民族教育法另有規定外,應在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惟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介聘至其他學校,不受實際服務滿六學期規定之限制:
(一)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
(二)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
三、相關資訊可參閱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網址:https://gepindata.hhsh.chc.edu.tw/home_SystemAnnounce.aspx)或由國立溪湖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hhsh.c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學校首頁」點選「教師介聘資訊網」再點選「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