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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20-04-23 | 點閱數: 481

 

花蓮縣政府 函

 

 

 

受文者: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0418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025475AA0C_print、025475AA0C_ATTCH3、025475AA0C_ATTCH4 (1090041865_ATTACH1.pdf 1090041865_ATTACH2.pdf 1090041865_ATTACH3.pdf)

 

主旨: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務必轉知所屬教職員工並告知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辦理。
二、 各校因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其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三、 檢附教育部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副本: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學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