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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8-01-18 | 點閱數: 478

1.國中主任儲訓日期訂於3月12日至4月20日止,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薦送名額10名。

2.依前揭要點第6點錄取順序規定,第1順位:現為該校當學年度兼代各處主任行政職務者;第2順位:非現職主任,校長擬推薦為下學年度主任行政職務者;第3順位:其他自行參加甄選之人員,依資績高低依序錄取至各該年度薦送儲訓名額額滿為止。

3.申請人請填妥報名表,備齊證明文件正本暨影本【畢業證書、服務證明、獎懲令、考核通知書、各類證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等】,於1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於本府教育處第2會議室審查,審查後另行公
告錄取名單。

4.詳情如附件